中国远洋报:坚决打击商标侵权 共同打造"品牌中远"
——中远品牌维权成功
2007-05-16
日前,中远集团在一起案件中维权成功,申请吊销了"北京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维护了"中远"品牌的形象。
"中远"品牌历经几代中远人的努力,已经成为蕴含巨大财富的无形资产。随着业务的发展、名声的壮大,中远的品牌也不断遭受因他人恶意注册或使用而带来的负面影响。2006年11月,"北京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孙国红涉嫌诈骗一事被媒体报道,给中远集团的声誉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因为该公司企业名称除"北京"两字外,其它部分与在房地产业享有极高知名度的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称完全相同。事实上该公司与中远集团无任何关系,但其名称中使用了"中远"的字号,使得广大消费者,包括部分媒体产生混淆,很大程度上损坏了中远房地产公司和"中远"商标所有人集团总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中远(集团)总公司总法律顾问室在对案情进行全面了解和分析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权,通过向通州区政府反映情况、向通州区工商局递交行政撤销申请、委托商标代理推进工作等多方面的努力,通州区工商局认真分析"北京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最终作出了吊销该公司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从根本上消除了该公司可能继续侵害中远名誉的隐患。
(原载中远集团《中国远洋报》2007年4月20日总第664期第一版)